今天跟女儿讨论各国的交通法规,有一些国家,机动车撞了行人,谁违法谁受罚,不考虑其它,我国不是这样,机动车撞到行人,即便行人违法,机动车驾驶人仍要承担一部分责任。女儿说,谁让他违法,活该!然后问我的意见。
我是支持我国现行政策的,原因是我觉得机动车行驶很危险,驾驶人要担负起严格的注意义务。女儿不置可否。
我说你记不记得前几年 你戴耳机过马路,差点被撞,还好后面有陌生人拉了你一下。就因为你没注意,所以就活该被撞死,我们就活该承受失去你的悲伤吗?
她想了想,说的确如此。那我考虑是不妥的,因为谁在一生中都不能保证从来没有走神,不注意的时候。
我说起上周一件事,我开车经过一条窄街,过红灯时走神了,没有看到左转灯红着。车走到路中间,对面车已经过来,我只好红着灯左转了。然后我很郁闷,倒不是因为扣分罚款,只是觉得自己怎么这么不小心。驾驶十余年,据说是最容易出严重交通事故的时候,因为技术娴熟,却失去了敬畏心。按灯行驶是基本的守则,我居然已经大意致此,想到这不免后怕。此后一周,至少我驾驶更加小心了。
现在已经过了十天,我没有接到扣分通知,这次事件也不了了之。我并不太在意这份幸运。我更希望,在有人走神的时候我能足够注意,让这个人不会因为偶然大意付出惨重的代价。我也希望假如我在大意的时候,有人保持警觉,让我们人生容错率再高一些。
常怀敬畏,相互兜底,才能让每一段路途,都能安稳抵达终点